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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ra 和 Tasya 的故事
刊登日期:2015年7月28日
來源:伙伴機構
來自印尼的 Tasya 和 Ira 在受訪時已兩年沒有領到工資,完全違反了他們合同上的細則。她們倆屬同一僱主,卻後來發現工作不是要烹調印尼美食,而是要非法在其雇主的雜貨店裡工作。當她們二人向僱主討回薪金時,僱主向他們保證一旦業務回升,或她賣掉她在中國的物業,她就將支付薪水。儘管僱主的說法曖昧,Tasya 和 Ira 不得不為她繼續非法工作,因為她們倆亦同時欠下僱傭中心一筆債務。
鑑於其僱主的非法行為,Tasya 和 Ira 決定向香港勞工處提出索賠。但因為索賠表是英語,她們無法閱讀或填寫,要求勞工處工作人員幫助下卻遭拒絕。在毫無援助下,她們決定放棄申請。
最終僱主因為 Tasya 和 Ira 多次追問其拖欠工資的事情下終止了其僱傭合約。透過本地天主教堂的朋友的介紹,她們得到專門援助菲律賓傭工的教區牧民中心(DPCF)提供協助。
教區牧民中心為她們填妥表格,並將她們的個案遞交勞工處。雖然最初的調解會議最終無定論,其後因著 Tasya 和 Ira 二人提交了其僱主承認拖欠工資的記錄,勞資審裁處後來的聆訊較正面。
僱主認罪,但她聲稱她沒有足夠的錢去支付索賠的全部金額。Tasya 和 Ira 開初索償每人港幣110,000,最終每人只獲得港幣20,000。勞資審裁處亦將他們的案件轉介至警方以作刑事調查,但兩個月後,案件被駁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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